鹿港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5-11-13 发表评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汇总答复函》。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2日
稿件来源:中国第一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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