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装之都”织里镇复征“机头税”
发表时间:2011-12-06    作者:姚建莉  发表评论()

  从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政府获悉,该镇在几日前开始复征“机头税”,税额为282元一台机器,并规定5台以下机器不征收,这个额度低于去年的343元/台。

  此前,10月26日,由于针对织里农村地区童装加工作坊进行的按机器征税从去年的343元涨到今年的620元,以及征税协管员在征税过程态度等问题,引起当地大规模如砸车之类的冲突。

  事发后,织里镇政府暂停此税的征收,经过调查协商后于日前调整为282元/台。

  从安徽过来的加工作坊老板金先生对此确认,他认为,“税要交还是得交的,上次一下涨了那么多,我们就觉得不合理,今年生意都不好做,增税没道理。”

  而当地的一名在加工厂打工的王先生则对此有些怀疑,“为什么说涨就涨了,说降就降了。”他担心过后又会大幅度变动,希望有个明确的规定。

  记者就此事致电湖州市财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了统一口径后再行回复。

  上海律师宋濂博表示,所谓的“机头税”实际上相当于一种定额税,历来就是这么收的,不是凭空捏造的税种,定额税可以核定营业额或者核定机头,“不管产量、营业额多少,只以量为单位定额税收。”

  定额税,普遍认定的是指对单位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征收的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另一位长期关注税法的法律人士表示,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个人有责任按照税法规定提供应当提交的账册、报表等计税依据缴纳应缴的税额,当他们不能提供时,税务部门有权认定应纳税额进行征收,跟账能不能查清没有关系。”

  但他认为,这种估税方式,“有点本土特色,因地制宜的味道,也是容易引起争议、产生冲突的。”这正好回应了前述王先生的质疑。

  湖州当地一位税务专家认同上述观点,“这种社会化的征税方式随意性较大,是在过去各种条件比较落后的情况下,被当成一种经验来推广的。”征收细节并不十分严格。

  他认为,此方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改革是必然的趋势。

稿件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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