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实名制”今起实施 网络交易纳入法制化轨道
发表时间:2010-07-01    作者:段红彪  发表评论()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今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该《办法》的实施也标志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初步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该《办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义务、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的义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定。根据这一办法,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这意味着,个人网上开店将实行“实名制”原则。

  实名制对多数网店影响不大

  虽然网店“实名制”受到业界广泛关注,但据记者了解,此次实名制的实行对目前的大部分网店没有太大影响。因为在此之前,国内主流网络交易平台如淘宝网、拍拍网以及百度有啊等已经实现了实名制,网店经营者在申请开店的时候,必须提交个人的身份信息。

  记者从一些网购平台了解到,目前对于卖家进行的审核主要有两个步骤。第一步先是索要身份证明,然后在公安系统进行实名制核实,确认身份证信息属实;第二步再在银行卡系统进行身份证与银行卡信息核实,用于确认开网店的卖家就是身份证信息显示的本人。

  对于网店实名制,很多网店主对此表示支持,认为网店实名制无疑将促进网店的诚信经营,使得整个市场更加规范。实名制只是增加了一道强制程序,但网络交易却从此摆脱了“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如何征税成关注焦点

  网店经营者对网店实名制表示支持的同时,也对实名制之后可能出现的征税问题产生了担忧。根据暂行办法的第十条规定,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而登记之后是否要纳税,自然成了网店主们最为关心的话题。

  有网店主表示,如果国家真的对网店征税,这个市场将会更加规范。不过,征税之后,成本自然就转嫁给了消费者。因此,网店主担心,对网店进行征税可能会增加网店的运营成本,从而导致网络商品的廉价优势丧失,给中小网店的经营带来困难。

  对此,有专家建议,对小规模的网店,应该采取减税或者免税的态度,这样的话才能体现出税收的杠杆效应,因为税收作用不光是缴纳财政税收,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鼓励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包括创造就业岗位等等。也有专家表示,目前对网店征税还存在一定困难,需要有关部门出台进一步的实施细则。

  工商总局:开展全面普查 建立网络经济户口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对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普查,重点查清本地区网络交易平台开办的数量、规模、分布和类别,同时,认真做好立档建户和电子数据库建设工作。

  工商总局在指导意见中指出,通过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普查,建立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是实施监管的基础。

  据统计,我国有网上购物经历的网民已经超过一亿人,去年国内网络交易规模已经超过2600亿元,据商务部提出的网络购物发展的主要目标称,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部分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早的地区达到10%左右。

稿件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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