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网店将受网络监管 注册可用住所登记
发表时间:2011-01-10    作者:杨薇/胡燕妮  发表评论()

  7日从广东省工商局了解到,该局正在部署搭建网络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或于“3•15”前上线运行,届时IP地址在广东省境内的网站及其网店将受到该“网管”监管。

  据悉,该平台主要可分为网络经营公众服务网、网络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网络广告监管系统、搜索引擎系统、管理及统计分析系统五部分。建成后的平台将具有监管对象搜索及数据库管理、综合业务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网络服务等七大功能。

  其中,网络经营服务监管网部署在外网,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在该平台实名注册后,可以在线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规范化的电子标识,而市民也可通过此平台查询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和信用信息。

  目前,广东省工商局已组织人员编写完成广东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业务需求,已经进入招投标工作的最后准备阶段,力争于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后完成该平台软件的开发测试并上线运行。

  广东省工商局还将考虑适当降低网络经营主体市场准入门槛,在不违背当地政府“住改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将自有或租用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同时网店也放宽名称登记限制,允许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等个性化词语作为名称字号,在核定经营范围方面,允许经营范围中使用与经营者经营项目相一致的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的用语。

  另据悉,广东省网商协会将于春节后成立,协会共拥有近200个会员企业,协会将提供广东网络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络的平台。

稿件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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