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实施 个人网店相关法规仍需跟进
发表时间:2010-07-01    作者:侯云龙  发表评论()

  “‘网店实名制’后,我真的很担心,不知道我的网店还能不能像以前那样经营下去!”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正式实施,淘宝卖家高颖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流露出对新法规出台的不安。

  尽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业内人士称,出台《暂行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网购行业,不会强制个人网店进行工商登记,也不会对其强制征税。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相关法规仍有需要完善之处。

  “实名制”有益行业发展

  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处孟彩霞表示,《暂行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对网购行业进行必要的监管,这既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会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消协2010年第一季度投诉分析显示,各地有关网络购物的投诉依旧居高不下,并呈增长趋势。不少消费者在网购中被侵权后,选择了“忍气吞声”,主要原因就是“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

  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颜乔透露《暂行办法》的出台将把不规范、甚至是非法的网店清理出去,使守法经营的商家得到健康发展的空间,还会使消费者受益。

  天天购物网市场部副总监计鑫表示,《暂行办法》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将大有裨益,将改变目前业内鱼龙混杂的局面,会对整个市场产生规范作用。

  征税取决于工商登记

  高颖问“‘网店实名制’会不会是收税的前奏?”这样的问题不但困扰着高颖,还困扰着很多像她一样的个人网店卖家。

  以个人网店卖家身份走访了北京市宣武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向工作人员询问“个人网店是否需要缴税”。工作人员称,个人网店如果不办理税务登记,就不用缴税,但税务登记取决于工商登记,由工商部门决定。

  该工作人员还透露,根据现行政策,经营性企业在网上交易时,根据交易类型,需要缴17%或4%的增值税,但这是否会作为今后对个人网店的征税标准,目前还尚无定论。该工作人员还强调,随着网购行业的发展和法规的完善,未来不排除向个人网店全面征税可能,但征收何种税种,现在还难以确定。

  随后又走了访宣武区地税局第一税务所,工作人员给出了相似的回答。但该工作人员强调,如果个人网店经营规模较大,则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随后进行税务登记并缴税。不过,《暂行办法》并没有对“网店规模”这一问题做出详细说明。

  德勤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张宝云介绍,目前对个人网店征税的条件还不成熟。现阶段,个人网店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不办理税务登记,从法律角度讲,不具备征税基础。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电子商务学博士王一鸣介绍了欧美国家的经验。欧美国家建立了完善的金融和个人信用体系,所以通过银行和网络平台的销售记录,就能了解到卖家的实际经营情况。税务部门只需根据当地规定,就能很方便地向不同的卖家征税。而国内金融等硬件体系的缺失,使对个人网店征税难以在实际中操作。

  不过,张宝云认为,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发展,未来对个人网店征税是大势所趋,所征税种属于增值税范畴。但需要健全网店经营规模、税款起征标准等法规,为征税打好法律基础。

  不强制个人网店工商登记

  由于工商登记决定了是否需要缴税,高颖疑问:“我这样的网店到底要不要去工商局登记,要不要办营业执照?”。

  孟彩霞介绍“个人网店实名制”不等于“强制办照”。根据《暂行办法》“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并不强制个人网店经营者进行工商登记,以及办理营业执照。

  但高颖担心地说:“现在我一个月的纯收入已经超过了2万,是不是要进行登记呢?”

  张宝云介绍,判定“个人网店进行工商登记的资质”非常重要,这涉及到是否需要进行税务登记,是否需要缴税。目前还没有针对性的法规,所以个人网店暂时仍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但相信《暂行办法》实施之后,相关的标准也会陆续出台。

  另据新华社6月30日消息,商务部日前发布《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实名注册,具备条件时对网络销售个人逐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

稿件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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