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负债90亿的控股股东抵押担保突陷违约?江苏阳光子公司被下发“催收函”
发表时间:2024-06-19      发表评论()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6月18日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毛纺”)于近日收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寄发的《履行抵押担保责任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因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未按约支付贴现汇票的票款,平安银行要求阳光集团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合计8000万元以及相应的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提前归还贷款本金1.17亿元以及相应的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并要求金帝毛纺督促阳光集团筹措资金偿还债务本息,并依法承担可能的抵押担保责任。

  江苏阳光董事会此前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同意金帝毛纺以沪房地黄字(2016)第004505号房产为阳光集团向平安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为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24个月。若公司未来涉及诉讼,公司将积极做好应诉准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与各方达成和解,公司亦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与各方沟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应诉、和解等方式妥善处理前述事项。若公司后续实际履行担保责任,公司将采取向被担保方追偿、要求被担保方增加抵押物或解除担保、起诉被担保方等方式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若控股股东无法及时偿还债务本息,金帝毛纺可能依法承担担保责任,金额可能最大为1.97亿元以及相应的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金帝毛纺于近日收到平安银行寄发的《履行抵押担保责任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阳光集团已与平安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合同》、《贷款合同》。前述合同签订后,平安银行在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已为阳光集团签发并承兑的4张商业承兑汇票办理了贴现,票据金额合计人民币800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2024年6月11日。同时,平安银行已向阳光集团发放了贷款1.20亿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10月21日。

  现上述4张贴现汇票均已到期,阳光集团未按约支付票款,已构成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平安银行宣布上述贷款全部提前到期,阳光集团向平安银行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合计8000万元以及相应的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向平安银行归还贷款本金1.17亿元以及相应的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金帝毛纺应依法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请金帝毛纺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督促阳光集团筹措资金偿还上述全部债务本息,否则平安银行将依法采取法律措施,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后果将由阳光集团及金帝毛纺承担。

  第一纺织网据公告获悉,阳光集团持有江苏阳光12.69%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阳光集团总资产216.89亿元,总负债97.76亿元,净资产119.13亿元;2022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128.16亿元,净利润8.53亿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阳光集团总资产206.37亿元,总负债90.79亿元,净资产115.58亿元。2023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95.85亿元,净利润6.37亿元。

  截至目前,被担保方阳光集团存在银行贷款逾期,其偿债能力存在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江苏阳光表示,因平安银行目前对金帝毛纺寄发通知书,尚未就金帝毛纺履行担保责任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若金帝毛纺后续履行担保责任,预计将对公司的资金流动性产生较大影响。

  截至2024年6月18日,江苏阳光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4亿元,实际的贷款余额为2.95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4%,实际的贷款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

  江苏阳光表示,若公司未来涉及诉讼,公司将积极做好应诉准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与各方达成和解,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与各方沟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应诉、和解等方式处理前述事项。若公司后续实际履行担保责任,公司将采取向被担保方追偿、要求被担保方增加抵押物或解除担保、起诉被担保方等方式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第一纺织网查阅公告获悉,2023年7月12日,江苏阳光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3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金帝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毛纺”)与平安银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以沪房地黄字(2016)第004505号房产为阳光集团与平安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为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2023年7月12日——2025年7月11日。本次担保阳光集团提供反担保。

  江苏阳光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帝毛纺以沪房地黄字(2016)第004505号房产继续为阳光集团向平安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纺织网注意到,这份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显示:

  (一)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江苏阳光全资子公司金帝毛纺拟与平安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编号:平银沪闸北额抵字20230712第001号】,为阳光集团与平安银行签订的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沪闸北综字20230712第001号】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抵押担保。

  担保形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期限:2023.7.12-2025.7.11;

  最高债权限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

  本次担保金帝毛纺以其持有的沪房地黄字(2016)第004505号房产提供抵押,目前用于出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该房产投入使用的时间为2000年11月,已计提折旧年限22年。该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账面原值8,392.40万元,账面净值4,586.21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账面原值8,392.40万元,账面净值4,339.81万元。

  (二)反担保合同

  鉴于阳光集团与平安银行签订的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帝毛纺与平安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为阳光集团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阳光集团与金帝毛纺签订反担保合同,阳光集团根据金帝毛纺与平安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范围(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金额范围内)向金帝毛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反担保,根据《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阳光集团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金帝毛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阳光集团必须立即足额向金帝毛纺偿付:债务人未清偿主债权人的全部款项及金帝毛纺垫付的以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对于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江苏阳光给出如下解释:多年以来,阳光集团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筹资方面,长期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大量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截至2023年3月31日,阳光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约16亿元的担保。从商业互惠、公平对等出发,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为阳光集团的银行融资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抵押担保。阳光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且阳光集团提供了反担保,本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阳光于1999年9月在上交所上市,实际控制人陆克平,是知名纺织服装企业江苏阳光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呢绒面料和电汽的生产和销售。此间有媒体报道称,阳光集团实控人为陆克平,涉足毛纺、服装、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生态农林、房地产、金属制品等产业,江苏阳光也成为陆克平旗下第二家退市企业。“阳光系”曾涉及四家上市公司,海润光伏、ST阳光、四环生物、威创股份。海润光伏已于2019年退市,威创股份目前陷入持续的停牌状态。

  财报显示,2023年度,江苏阳光实现营业收入17.17亿元,同比减少13.86%;营业利润亏损8353.46万元,同比减少155.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1.00亿元,同比减少185.35%。报告期内公司纺织主业下滑,销量、收入、盈利均有所下降。热电业务煤炭等原料成本仍处在相对高位震荡,但报告期与上年相比,成本略有下跌,热电业务略有盈利。同时,在谨慎考虑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后,本报告期提高对阳光服饰的应收货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信用减值损失对应增加8860.57万元;向阳光集团提供的对外担保提高预计负债的比例,信用减值损失对应增加2000万元。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且亏损。

  截至2024年5月28日,江苏阳光共有12个人民币账户被冻结,5个美元账户被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752.32万元,占最近一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货币资金余额的22.97%,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货币资金余额的21.16%,因公司银行账户较多,具体冻结金额尚待进一步统计核查。(第一纺织网martin)

稿件来源:本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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