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超允差储备棉赔偿协议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8-07-31      发表评论()

各相关交储企业:
  依据《关于调整国储棉轮出检验结果允差判定标准的函》规定,2016年以来部分公检出库的储备棉超出允差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联席会议要求,中储棉公司依据超允差判定标准,扣除合理允差范围,计算出了各交储企业超允差棉花赔偿金额,并逐一发出了赔偿协议。

  目前,赔偿协议书约定日期已到,希望各相关交储企业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协议,进行支付。已逾期没有签署协议的企业,中储棉公司将于近期提请仲裁对贵单位进行追偿。一旦启动仲裁程序,贵单位不但要退赔超允差棉花价差款,同时还要承担仲裁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

稿件来源:中储棉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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