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印良品商品标注原产国台湾 处罚20万
发表时间:2018-05-24      发表评论()

  4月2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因未妥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错误标注原产国台湾的商品,被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罚款20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显示,2017年8月5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从日本原装进口外包装上印有“MADE IN TAIWAN 原产国:台湾”字样的钢制室内晾衣架商品119个,通过淘宝网官方旗舰店和线下门店进行销售。当事人未妥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上述商品进入市场销售,已销售数量无法统计。案发后,当事人对涉案商品外包装进行更换和整改。

  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将涉案商品下架并销毁外包装,检查总队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据悉,今年1月30日,无印良品因赠阅《2017年秋冬家具目录册》插附的地图中存在台湾标记错误等问题,被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通报。相关案件成为该部门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中通报的第一批典型案件。

稿件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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