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2016年度棉花结算价7.15元/公斤 春节前清算到位
			
			
			
			发表时间:2016-09-18      发表评论()
			
			新疆石河子总场经测算确定2016年度棉花结算价:手摘棉(标准级)7.15元/公斤(含中央补贴),标准级以上级差0.1元,标准级以下级差0.15元;机采棉(标准级)6.65元/公斤(含中央补贴),标准级以下级差0.1元。
为使籽棉结算与国家补贴政策相衔接,同时解决职工资金周转和及时偿还农户贷款,石河子总场决定籽棉收购实行一次结算,分两次兑现,十天一兑现,依据收购进度先按每公斤4元进行籽棉兑现,2017年春节前清算到位。
				稿件来源:北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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