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商会关于组织欧盟聚酯短纤反补贴案行业无损害抗辩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12-31 发表评论()
12月19日,依据欧洲人造纤维协会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产自中国、印度与越南的聚酯短纤进行反补贴调查。涉案税号为55032000。
12月24日,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在商务部部机关机关召开了本案应诉协调会。商务部公平局主管欧盟事务官员参加。主要涉案企业代表到会。
会上首先由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通报有关立案信息,近年涉案产品的生产及出口欧盟的总体情况。2012年全年本案涉案产品出口欧盟的总额为4328.6万美元。2013年1月至10月,涉案产品出口额为6187.9万美元。部公平局对对此案高度重视,并表示,政府作为被调查主体之一,将会带领纺织商会与涉案企业一起全力应对,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力争最好应诉结果。各参会企业应诉意愿强烈,会后将按立案公告要求填写问卷并登记应诉,同时希望商会组织行业无损害联合抗辩,双管齐下,形成合力。
本案涉案税号为55032000。抽样问卷的提交期限为2014年1月3日。因反补贴案件案情较为复杂,应诉过程中需要各方高度配合,协调一致,请所有拟应诉的企业务必将基本信息告知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同时,纺织商会下一步将着手组织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请有意愿参加的企业与我会联络。
商会联系人 郭冉 王维东 电话:010-67739280010-67738083 传真:010-67739311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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