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提示
发表时间:2011-09-20      发表评论()
  泰达股份于2010年9月17日召开了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6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该决议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鉴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监管部门对该方案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至此,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方案因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失效而自动终止。
稿件来源: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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