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发表时间:2011-01-26      发表评论()

  现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1年2月12日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联系方式如下:

  传  真:010—88061446

  电子信箱:fengjing@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

  邮  编:10003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稿件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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