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866/QD-BCT号决议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发布反倾销措施第一次审查结果,修改部分企业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2日,工贸部根据法律对反倾销措施申请的审查结果作出其他修改决定或延期的情况除外。
案件回顾:
2020年4月6日,越南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在商务部贸易救济局的指导下,纺织商会于2020年4月中旬召开了网络应诉会并组织18家涉案企业参与行业无损害抗辩。
2021年10月,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3.36%~17.45%、印度为54.90%、印度尼西亚为21.94%、马来西亚为21.45%。
2021年10月1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302/QD-BCT号决议,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正式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3.36%~17.45%(详见附表)、印度为54.90%、印度尼西亚为21.94%、马来西亚为21.45%。本案涉及越南税号5402.33.00、5402.46.00和5402.47.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3日起生效。
2022年12月30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954/QD-BCT号决议,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部分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审查是否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