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纺织网2021年1月27日消息(记者 martin 报道):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今天(1月27日)晚间披露2020年业绩预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0亿元–10.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0万元–2500万元,与上年同期亏损1.21亿元相比,增长114.87%-120.66%,实现扭亏为盈。
对于报告期内业绩变动的原因,精功科技解释称:
报告期内,4月2日,公司与关联方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精功碳纤维”)签署了总金额为人民币1.83亿元的《大丝束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公司将向吉林精功碳纤维销售大丝束碳纤维成套生产线(以下简称“吉林精功3号线”)1套;
报告期内,精功科技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开发生产的口罩机系列产品因疫情因素的影响而市场需求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口罩机系列产品的营业收入达到1.36亿元。
报告期内,精功科技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714.76万元、债务重组损益500万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69.02万元和预收款罚没收入750.74万元等,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约为3390万元。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的影响较大。
此外,2019年12月4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包括公司光伏装备融资租赁客户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内的山东大海集团等57家企业的《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申报并经管理人确认的债权现金清偿部分已于2020年1月执行完毕。但《重整计划》中约定的对于公司光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租赁公司——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报的债权“在融资租赁物清算价值范围内全额、优先清偿,还款时间优先于普通债权的偿还时间且最迟不得晚于2019年12月31日;未获优先清偿的部分列入普通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的调整及清偿方案清偿”。截至目前,上述清偿事项仍未能实施,以信托计划债转股清偿部分也未收到管理人信托计划方案,尚不能确定公司以资抵债方式实现债权的综合受偿情况。
由此,精功科技判断上述《重整计划》存在无法继续实施的重大风险,根据谨慎性原则对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报的债权现金清偿计划金额5,645.74万元相应计提坏账准备金,从而影响了报告期经营业绩的增长。
公开资料显示,精功科技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新型建筑节能专用设备、轻纺专用设备、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以及精密加工制造。
财报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精功科技实现营收约7亿元,同比增长8.19%;净利润约1674万元,同比增长126.20%。
截至第一纺织网发稿前,精功科技收报6.12元/股,涨幅4.79%,市值27.86亿元。(第一纺织网 mar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