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月1日起将全面推行塑料袋收费
发表时间:2015-03-16    作者:李晶  发表评论()

  从2015年4月1日起,塑料购物袋环保收费计划将在香港全面推行,计划覆盖的零售店由现在的三千多家增至约10万家。

  届时,香港所有商品销售点都不会再免费派发塑料袋,每个需要收费不少于0.5港币。来香港购物的内地游客即使在购物中心购买化妆品、服装、箱包等都应提前做好准备。考虑到日常需要和食物卫生等因素,购买没有包装的食物,如鱼或水果、速冻食物或非密封包装食品,比如寿司等仍免征收费用。

  收费计划旨在鼓励市民自备购物袋和减少使用塑料袋,塑料袋收费并非税收,收入由商户保留。香港环境保护署会和环保团体合作,向零售商宣传新安排,并会定期巡查,商户如违例可能会被罚款二千元港币,甚至被检控。条例生效后首月,环保署会对违例商户作口头警告,再犯才会执法;第二个月开始将不再警告。

  塑料袋征费计划是香港在《产品环保责任条例》下推行的首个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分阶段在零售层面开征每个塑料购物袋0.5港元的征费。该计划于2009年7月7日开始实行,目前主要涵盖3000多家大型或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等。

稿件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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