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出口埃及轻工纺织品将遇新要求
发表时间:2015-01-27    作者:麦文伟  发表评论()

  2015年4月1日起,企业出口埃及轻工纺织类等产品将遇新要求:对于埃及有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要符合埃及强制性标准;对于埃及没有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要符合埃及标准或者埃及认可的6种国际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欧洲标准(EN)、美国国家标准学会标准(ANSI)、美国材料实验协会标准(ASTM)和日本工业标准(JIS);前两种情况之外的产品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者合同标准,但是要注明与之等效的国际标准,并且出口商要向埃及进口商和埃及官方提供中国标准的英文版。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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