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上调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 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发表时间:2014-12-31 发表评论()
第一纺织网12月31日晚间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晚间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上调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一纺织网首席分析师汪前进此间表示,出口退税率每调高一个百分点,就相当于将企业出口总额的1%直接增加到企业利润中去,对出口型企业而言,出口退税率调高产生的利好是直接而迅速的。也可部分缓解企业的资金紧张问题。
汪前进强调,提高出口退税率只是稳定出口的无奈之选,是权宜之计,不能包治百病,只给企业调整提供了一个过渡期,从长远看,只有国际市场回暖,企业订单增加,企业才能真正度过危机。而且,我国出口退税在经历了连续上调以后,进一步通过出口退税来摆脱外贸困境的政策空间已经不大。
汪前进指出,外贸企业最主要的压力还是整体的需求在下降,这并不是我们靠出口退税就能解决的。如果企业自身在国际市场上面的议价能力不提高的话,很大程度上可能会成为一纸空谈。更何况说,出口退税率调高一个百分点,纺与其说是增利,不如说是减亏,这对纺织行业的利好只是象征性的。
稿件来源:本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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