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外需低迷不振 83亿出口退免税给力外贸企业
发表时间:2012-08-02      发表评论()

  受国际经济增长放缓影响,外需市场低迷不振,出口订单持续下滑、外流,外贸企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为了提振企业信心,支持出口企业转型升级,市国税部门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我市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市国税局着力落实新办生产型出口企业提前退税、出口退税延期申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退免税、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83.38亿元,同比增长35.78%。

  半年退免税83.38亿元

  尽管原材料成本持续下滑,人民币升值压力也逐步减小,但外贸企业的日子并不好过,受欧洲债务危机影响,国际市场需求萎缩,订单持续下滑,加上国内劳务等生产成本上升,订单流向东南亚等低劳务成本地区的趋势并未改变。

  据统计,受外需萎缩影响,6月份,我市193家重点联系监测企业在手订单合同金额降至25亿美元,环比下降5.3%。订单数上升和持平的企业数占66.4%,环比下降2.5个百分点,创今年年初以来新低。其中,订单数上升的企业占27.3%,环比回落5.8个百分点。总体而言,订单数出现下行趋势,我市出口形势严峻。

  在外需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出口企业不得不转型升级,通过调整市场或产品结构来提高生存能力,显然,这需要投入大笔资金。为此,今年年初以来,市国税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以加速企业资金的周转。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83.38亿元,同比增长35.78%,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外贸出口的稳定增长和出口企业的转型升级。

  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将更快

  据了解,为了支持外贸企业转型升级,近日,市国税局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比如全面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分类管理措施,将出口企业分为A、B、C、D四类,对A、B类出口企业,减少申报资料,简化审核流程,提高退税的审核效率,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支持其发展对外贸易。

  在申报退税期限方面,政策也有所放宽,生产企业出口的货物应在报关出口之日的次月至次年4月30日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消费税退税。

  为了切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生产企业在受理后当月审核、审批完毕,次月初办理退税手续;对外贸企业,实行按月多次申报办理退税,而且自6月起可使用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抵扣其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出口退税申报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而对出口船舶退免税实行“先退税后核销”办法,即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船舶,在其退税凭证尚未收集齐全的情况下,可凭出口合同、销售明细账等资料,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后者据此按照现行出口退免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免抵退税的审核、审批手续。
稿件来源:南湖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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