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不同个性 终夺人眼球——时尚零售业:街头潮装的影响力
发表时间:2012-04-17    作者:兰兰  发表评论()

  当日常生活和高端时尚迸发出灵感的火花,奢华的时装大秀和实用的日装时尚由此衍生出结合这两者的街头潮装。它吸引着时尚媒体和消费者的目光。

  “我认为大部分人对穿着都没有空间想象力,然而一旦他们看到谁穿上身,服装就变得可解读和被接受。”Tom Julian集团顾问和kci传媒时尚写手Kimberly Cihlar这样说道。Kimberly同时也为Fashion Whirled撰写博客。

  街头潮装由不同的人穿着,会具有不同个性,并最终达到夺人眼球的效果,进而出现在穿着者的博客或时尚文章中。这些信息对于和时尚陌生的人们具有教育性,对时尚达人们也具有启发性。无论是哪种情况,街头潮装在推动时装零售业方面有潜力可挖。

  在Dillard百货公司下属中西部分公司的展会和公关总监Jerry Talamantes看来,“街头潮装为时装零售业开拓了新的业务发展空间,它的确对某个目标人群起到作用。”

  根据美国棉花公司生活方式调查Lifestyle Montior™数据显示,有66%的消费者的着装点子来自他们已购买和喜欢的服装,紧随其后的是时装商店的橱窗陈列,占45%,仍有33%的消费者被日常生活中他们所看到的着装所影响。

  然而,Barney百货公司的创意总监Simon Doonan认为街头潮装并无直接影响力,因为它离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很远。“但是,它赋予人们探索尝试的空间。其实,真正的街头潮装是反时尚的。不过,它促使寻常百姓比他们本以为的更加勇于去尝试。”

  美国棉花公司的生活方式调查还发现,女性比男性更易于从橱窗陈列获得时尚点子(百分比是52%对35%),被日常所见影响到的百分比是36%对31%,来自商品目录的百分比是32%对18%,来自广告的百分比是25%对22%,来自时装杂志的百分比是27%对10%,电视节目的百分比是21%对15%,名人的百分比是13%对8%。

  根据生活方式调查的数据显示,年龄小于35岁的消费者比年龄稍长消费者更易于从日常所见获得着装点子(百分比是41%对30%),来自时装杂志(百分比是26%对17%),来自电视节目(百分比是25%对14%),来自名人是(17%对6%)。

  有关名人街头穿着的博客近年来到处可见,并且博客数量是有增无减。全球时尚领潮人Scott Schuman于2005年开始撰写街拍博客The Sartorialist,他的博客阅读人数日均70,000人次。Schuman的博客捕捉到街头潮人们的灵思妙想并把它和粉丝们分享,他每天花四到五个小时在街上寻找入他法眼的潮人目标。在为Intel的Visual Life系列撰写的部分中,Schuman提到,“当某个服装跳入眼帘时,我并不真的考虑它是否时尚,我只在想要留住那个瞬间。”

  上面提到的时尚写手Cihlar的专栏图文并茂,同时赋予读者视觉和文字感观。她认为目前有两种方式演绎出的街头潮装。“一种是真正的街头潮人把手边的服装结合或大牌或新晋设计师或奢侈品牌的基本款,创造出具有个人风格的流行时装。而另一种是为出位而出位,为街头博客摄影师而穿的‘矫情’潮装。时尚零售业的工作就是把高端或高阶品牌与快销品牌,例如H&M、Target相结合,让人们获得穿着设计师品牌服装的机会,让更多的人可以用能接受的性价比去接触到时尚概念。”

  Cihlar还补充道,“消费者总是被周围的人所影响,人们通常具有从众的心理,如果有人穿得过于‘出位’,他们也会被街头日常所见的影响到。灵感可谓是到处都有。而有趣的是,灵感是相互激发的,它是从街头潮人到寻常百姓的循环,彼此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街头潮装对时尚零售业的推动作用也许还未肯定,但任何让人们关注时尚的元素总有它存在的道理。”

  “对时尚零售业来说,博客只在各大时装季开始之前有效,因为零售店铺那时正计划下单。”Talamantes谈到,“在博客里经常这样写到,‘现在买这个,或去找找那个,这是我买到它的地方’之类,我不清楚零售商们是否会因为某个博文而改变他们的订购清单。但是如果某人在季前时装秀(Pre-season fashion show)穿着这个并且说‘这是将要流行的’,零售商们就有可能作出反应。”而Doonan也认为博客的影响力是见仁见智的。“一些博主只管吹嘘自己,另一些,例如Sea of Shoes、ManRepeller和Tavi则拥有众多粉丝和更大的影响力。这之中最关键是如何去芜存菁,找到真正属于你的时尚。”

稿件来源:《中国服饰》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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