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衣服不退不换? 消协:特价商品也应“ 三包”
发表时间:2010-03-04    作者:王尚磊  发表评论()

  冬春交替,不少商家为促销过时衣服打出“特价”牌招揽顾客,不少消费者反映,在购买特价衣服时被商家告知,打折衣服“售后一律不退不换”。
   3日上午,记者在柳园南路的一家服装商场看到,店内多个冬季服装专柜都标出了“五折优惠、欲购从速”的牌子,在牌子的下方还竖着写有“特价衣服,概不退换”的告示牌。
   “打折衣服不能三包了,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这不明摆着让消费者吃亏吗?”正在选购衣服的林女士质疑商家。“打折商品,概不退换”的规定没道理。记者在利民西路上看到,至少有4家服装店挂有“降价产品买后不退不换”的告示牌。
   东昌府区消协指出,商家把购买特价商品可能产生的风险加到消费者头上,违反有关规定,特价商品不能免除“三包”责任。消协提醒,市民如购买特价商品后出现质量问题得不到补偿,应及时向消协投诉。
稿件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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