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 维护形象——总后被装局就《军服管理条例》答问
发表时间:2010-12-24    作者:肖莹/赵和松  发表评论()

  记者:作为我国首部规范军服管理工作的行政法规,《军服管理条例》出台有着怎样的意义?
  
  陈军:军服是军队形象的重要体现,是军人身份的重要标志,是国威军威的重要象征。军服管理工作关系到军队形象和社会稳定,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以前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虽然也多次发文,对军服管理提出要求,但是,由于这些规章权威性、操作性不强,特别是07式军服装备全军后,有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难以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2009年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服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军服管理的行政性法规,解决了“无法可依”的根本性问题,对于加强和规范军服管理,切实扭转社会上存在的军服管理混乱现象,维护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特别是全军换发07式军服后的崭新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条例》规范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陈军:《条例》针对新时期军服管理存在的问题,充分考虑国情军情,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从严管理、突出重点、便于执行的原则,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一是重点规范现行军服。《条例》将军服界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对于现行军服,也就是07式军服系列,必须坚决管住管好。对于我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条例》规定禁止使用其从事经营活动。二是重点规范军服生产和流通环节。非法生产和销售军服,是造成社会上滥穿军服的源头。把军服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管理作为规范重点,体现了加强军服管理必须从源头着手的内在要求。三是重点规范社会行为。《条例》重点规范社会组织和人员的行为,不是军人不得穿着军服或军服仿制品,军地相关部门要协作配合,共同抓好法规落实。对于军队内部规范的内容,《条例》中一般未予体现,由军事法规、规章和文件予以明确。

  记者:作为军服生产和流通环节,您认为应当怎样把关?
  
  陈军:非法生产和销售军服,是社会上军服管理混乱的源头。条例规定:具备一定条件,经过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授权才能生产军服;军服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品种、数量和生产技术规范生产军服;军服生产企业不得转让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或者军服生产技术规范,也不得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禁止买卖军服、军服仿制品、军服专用材料;禁止社会上的服装店、服装销售摊点等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应该说《条例》对军服生产、流通环节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当前重要的是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和服装生产商、销售商都知法、懂法,教育和警示他们不做违法的事;二是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军地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服装生产企业、服装销售市场和摊点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发现违法苗头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影响和危害;三是要深挖细查大案要案,要集中力量找准突破口,顺藤摸瓜,彻底查清进货渠道、生产源头,以及军服专用材料的源头。只要封杀住这些关键环节,就能达到“查处一个,整治一片”的效果。

  记者:军服管理涉及的有关部门的职责是如何区分的?

  陈军:军服管理涉及军地多个部门,其中军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警备执勤人员对非法穿着军服的行为进行检查、纠察;会同有关部门,对违反《条例》的其他行为进行检查、纠察;对严重违反《条例》和抗拒执法的地方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宣传部门负责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条例》的主要精神和执法工作,增强企业事业单位和军地人员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保卫部门负责搜集分析涉军服违法犯罪活动信息动态,组织查处军队人员涉军服违法犯罪案件;协调办理跨军地、跨军区级单位的涉军服违法犯罪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武器在打击涉军服违法犯罪活动中的作用。军需部门负责军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向工商总局通报军服生产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负责军服承制企业名录管理;指导对军服、军服仿制品的鉴定。公安部门组织查处穿着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对违反《条例》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抗拒执法的地方人员依法给予处罚;对严重违反《条例》的军队人员,移交军队有关部门处理。工商部门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军服和军服仿制品,使用军服从事经营活动,非法转让军服生产合同或技术规范等违反《条例》的行为。文化部门负责文艺娱乐演出活动中穿着使用军服的监管。广电部门负责电影、电视和网络音像作品中穿着使用军服的监管。武警部队在各级军服管理机构的领导下,负责抓好武警服装管理工作。

  记者:作为2011中国军人休闲装效果图设计大赛的支持单位,您认为该大赛举办的意义何在?
  
  陈军:作为军队军服主管部门,首先要感谢媒体对军服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举办2011中国军人休闲装效果图设计大赛,是宣传《军服管理条例》,增进军民关系,增强国民国防意识,调动民众参与军队建设积极性的一种好的形式和做法。我们会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该大赛,并希望能够从中汲取到好的灵感和经验。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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