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不断遭到不同国家和经济体的政策性或技术贸易壁垒,不但对我纺服类产品的出口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也直接影响了我国纺服类产品的国际形象。据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最新公布数字,今年以来,对华纺织品服装类产品通报230项,同比增长45.56%,比2008年更是增长近10倍。
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共公布严重危险消费品召回通报1457项,同比增长14.27%。对华输欧产品通报共743项(不包括台湾和香港地区),比去年同期增长11.51%。其中,对华纺织品服装类产品通报230项,同比增长45.56%,比2008年更是增长近10倍,激增现象十分明显。纺织品服装类产品占对华输欧产品总数的30.96%,比去年同期增长10个百分点。今年以来欧盟RAPEX通报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我们的主要竞争对手在抢夺欧盟主要市场的同时,也同样面临通报上升的情况。
2010年前3季度我国纺服类产品遭RAPEX召回通报情况
数据来源:RAPEX
童装成为重灾区
欧盟对儿童安全的保护要求较高,特别是儿童服装和玩具。一直以来,童装包括一些运动服装和服饰都是我国遭欧盟RAPEX召回的主要产品。截至目前,我国童装产品遭RAPEX召回通报共180起,占我纺服类产品通报总数的78.26%,比去年同期增长30个百分点,增长趋势十分明显,广大童装生产出口企业应引起足够重视。
2010年1~9月我国童装遭RAPEX召回通报情况
数据来源:RAPEX
遭通报的主要原因与往年类似,依然是不符合欧洲标准EN 14682,比如存在窒息和致伤危险,儿童上衣、帽子以及服装的抽绳长度超标等。今年以来,因为不符合EN14682标准遭召回的达168件,占童装总召回数的93.33%。(欧盟制定标准EN 14682-2007,标准规定了14岁以下儿童服装上的束带或绳索,包括纺织或非纺织材料的绳索、链带、条带、细绳和塑料绳索的安全要求。)
因服装配饰件易分离或不安全容易产生吞咽窒息或伤害而被召回的共6起,原因是违反了欧洲标准EN71,占总数的3.33%。
与机械安全性一样,在化学安全性方面,欧洲也有着相对完善的标准和规定。因化学品超标(涉及偶氮染料、邻苯二甲酸盐DEHP、有毒芳香胺),而违反了REACH法规被召回的有6起,占总数的3.33%。
这些被通报的产品,除部分涉及抽绳长度超标的儿童服装被责令采取改正措施外,其他各类产品都主动或被动地撤出了市场、召回已售出产品,尚未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则直接被海关拒绝进口。
从童装召回通报的发出成员国来看,塞浦路斯、保加利亚、匈牙利、希腊为主要的发起国,这四国共发起153件,占童装总发起数的85%。与其他欧盟成员国相比,今年以来,塞浦路斯和匈牙利的增长态势十分凶猛。
2010年前三季度我国童装遭RAPEX召回通报情况
发起国 |
2010年数量 |
2009年数量 |
塞浦路斯 |
48 |
1 |
保加利亚 |
44 |
19 |
匈牙利 |
38 |
4 |
希腊 |
23 |
32 |
立陶宛 |
7 |
2 |
德国 |
6 |
2 |
西班牙 |
6 |
1 |
波兰 |
3 |
1 |
荷兰 |
1 |
0 |
芬兰 |
1 |
7 |
葡萄牙 |
1 |
3 |
英国 |
1 |
2 |
瑞典 |
1 |
0 |
丹麦 |
0 |
1 |
捷克 |
0 |
1 |
合计 |
180 |
76 |
数据来源:RAPEX
企业应对要点
●详细了解欧美关于儿童服装上绳带、小部件的安全项目的要求,严格按照欧洲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或提供相关证明,切实提高出口儿童服装生产管理水平;
●在与客户签订外贸合同时注意规避风险,在生产过程中,不能一味地按客户要求生产,对国外客户提出的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输入国技术法规要有足够的辨识能力,应尽可能地采用国际标准或欧盟标准,不应以侥幸心理对待,避免退运索赔等;
●企业应强化产品设计开发的安全项目审查,有条件的企业还应根据自身的产品特点和出口要求,对服装进行相关安全项目的检测,增强企业的自检自控能力,有效规避风险。
●同时,对政府机构和相关协会而言,则应建立和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及时跟踪国外先进标准的动态,加快我国标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强化质量体系和产品检测、认证手段。避免由于儿童服装被召回或通报造成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维护我国儿童服装在国际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