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07届广交会参展事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1-18      发表评论()

  第107届广交会筹备会于1月11日在北京召开,按照会议精神,现将有关参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第107届广交会分三期在广州琶洲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办,各展期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4月15日-19日;

  第二期:4月23日-27日;

  第三期:5月1日-5月5日;

  换展期:4月20日-22日和4月28日-30日;

  展期对外洽谈时间:每日9:30-18:00,纺织服装类展期不变,为第三期展出。

  二、展览规模和展区布局

  第107届广交会展览总规模仍为5.5万个展位,各展区布局与规模保持不变,具体平面示意图详见附件1。

  三、组展工作安排

  (一)进口展区

  第107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时间、地点和展览规模均维持第106届不变。具体事宜详见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

  (二)品牌展位

  第10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将根据本次重新评审结果,结合展区规模等因素进行,各展区品牌企业名单及对应的展位数量、位置将于近期按程序公布。

  (三)一般性展位

  一般性展位数量、类别原则上按照其第106届的最终状态,保持相对稳定。

  (四)加强展品摆放管理

  为提高展区专业化水平,方便采购商采购,加强展品摆放管理,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摆放,如牛仔服、内衣、童装等不要出现在男女装展区。

  四、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并对特装超期更改的企业进行处罚,维持正常组展秩序

  从第107届起,将对在交易团特装展位申报截止日后发生特装更改的企业进行相应处罚:

  1、企业在一个展区出现特装超期更改的情况,从下届起连续三届不能在该展区进行特装;

  2、企业在两个或以上展区出现特装超期更改的情况,从下届起连续三届不能在任一展区进行特装。

  五、做好内外贸对接工作

  第107届广交会继续对有条件的国内专业采购商开放,参展企业实行自愿接待原则,愿意接待国内采购商的企业展位上贴有国内采购商可识别的特殊标志,不再单独设置国内采购中心。

  按照广交会的有关规定,商协会将继续履行参展企业资质审核的工作职责(有关参展资质要求详见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流程查询)。请参展的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第107届广交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苗青芳

  电  话:010-67739316、87789106

  传  真:010-67719255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二0一0年一月十八日

稿件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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